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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城动用治霾“组合拳”着力改善州城“气质”

时间:2016-01-14 06:42 浏览:

记者 彭绪艳 通讯员 朱熙锋

4月23日,州政府组织召开州城空气质量改善联席会议,这是建立州城空气质量治理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召开的第二次联席会议。副州长张宇出席会议,恩施市政府分管领导、州直及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为全面治理州城大气污染,认真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恩施州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天更蓝”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改善州城大气环境质量,4月以来,州政府先后印发了《州城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州城空气质量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等,动用治霾“组合拳”,着力改善州城“气质”。

4月27日,一辆喷雾压尘车正在作业。通讯员 陈兴璐 摄

政府开出州城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清单”

连日来,一辆酷似“大炮”的喷雾压尘车作业时引起路人纷纷观看。为切实改善恩施城区空气质量,减少粉尘危害,恩施市政府投资60万元购买了一台喷雾压尘车,每天分两班作业,在城区灰尘污染较大路段喷雾压尘。据了解,该车主要是利用电机抽水雾化后,再借风力向外吹洒的操作方式,让水雾与空气中的尘埃相结合,从而起到降尘作用。

治理州城道路扬尘、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扬尘,是《州城大气污染防治十条》的重点内容。今年以来,恩施市全面推行“两洗扫两保洁”的作业模式,积极引进先进除尘设备,扩大城市保洁范围,严控建筑工地和道路运输扬尘。4月2日,恩施市住建局制定了6条施工扬尘控制管理具体措施;4月10日,州住建委与恩施市联合召开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动员大会,出台10项强制性整治措施。

为改善州城空气质量,推动州委六届七次全会“天更蓝”专项工作,州政府印发了《恩施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全州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对“天更蓝”专项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安排部署。4月8日,州政府又出台《州城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对州城空气质量治理单位作了明确分工,并列出了治理时间表,其中有7条责任单位均为恩施市政府。《州城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明确要求:从2015年4月起,治理道路扬尘,扩大州城道路机械化洗扫范围,提高洗扫率及洒水频次;从2015年4月起,严控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扬尘,坚决执行“六不开工,五不上路”禁令;2015年5月前,完成搬迁州城规划区范围内所有非煤矿山开采及加工企业;2015年底前,恩施市政府淘汰州城建成区范围内所有燃煤锅炉;从2015年6月1日起,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和制定黄标车限行管理制度,2015年底前,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黄标车,研究探索城区摩托车限行管理办法;2015年底前,城区大型饮食业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2015年5月底前,完成州城加油站、储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从2015年4月起,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从2015年4月起,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定期宣传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2015年4月起,建设州级12369环保投诉平台,建立环境污染有奖举报机制,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

19个责任单位参与治理州城空气质量

“4月17日上午,州政府督查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州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暗访巡查看,发现一些具体问题:在七里坪砂石料场路口,从11:10至11:15期间共抓拍到3辆砂石料运输车,其中2辆完全覆盖,1辆未覆盖;龙凤坝烂草湾路面未洒水,灰尘较大;金子路与金桂大道连接路段,路面两边积有扬尘,未进行洒水清扫……”4月23日,在州城空气质量改善联席会议上,州政府督查室负责人就3月18日首次召开州城空气质量治理联系会议以来,相关责任单位推进实施《州城大气污染防治十条》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4月24日,州政府督查室就前一阶段州城空气质量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各部门履责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发出书面通报,并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州环境保护大会、州城空气质量联席会议精神,强力推进《州城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实施。

为全面推进州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州政府决定建立州城空气质量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系会议的召集人为副州长张宇,成员单位包括恩施市政府、州环保局、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住建委、州气象局等19个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环保局。

据州环保局局长陈华介绍,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州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及重大事项决策;指导成员单位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研判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提出应急措施和建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督查和考核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经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因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有关单位、专家列席会议。联席会议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和考核督办制度,对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情况进行考核,州政府督查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办检查,并通报工作完成情况。

人努力、天帮忙,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自今年1月1日起,我州正式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新标准向社会公布监测数据。新标准在以前SO2、NO2、PM10三项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PM2.5、O3、CO监测能力。PM2.5纳入空气质量考核体系,州城空气质量不再呈现过去一路“飘绿”的优势。

监测数据显示,截至4月26日,州城共有污染天气54天,其中1月份污染天气25天,2月份污染天气17天,3月份污染天气9天,4月份污染天气3天。按照省环保厅3月份全省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的通报情况,3月州城PM10浓度为88微克/立方米,位居国家考核我省13个市州的第二位,与2014年同期平均浓度104微克/立方米、2013年同期平均浓度110微克/立方米相比,呈下降趋势。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州城空气质量正在逐步好转,一方面是气候原因,另一方面也是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

由于恩施特殊的地理气象条件,四面环山,静风频率高达73%,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每年冬春之际干旱少雨,大气静稳,是一年中污染最严重的时期。今年1至2月份,州城污染天气高达42天。随着天气转暖,大气扩散条件的好转,州城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在州委六届七次全会上,州委、州政府将大气治理列为建设美丽恩施的5项专项工作之一,并制定工作目标: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着力解决以可吸入颗粒物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推动全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力争到2020年,全州环境空气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让恩施“天更蓝”。

为改善州城空气质量,今年以来,恩施市开展了“降尘除废,守护蓝天”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州、市环保部门积极参与专项整治,承担并较好地完成了非煤矿山开采扬尘、堆场扬尘、工业粉尘等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州、市环保部门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635人次,巡查企业及施工场地328个次,共发现环境问题66件,正按程序处理。与此同时,州直相关责任单位认真研究落实《州城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州财政局解决落实了州城空气自动监测费用60万元;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质监局、州财政局等单位积极研究燃煤锅炉淘汰的奖励政策;州安监局、州工商局、州农业局积极摸清州城非煤矿山、大型饮食业、桔杆燃烧情况等底数,研究解决问题办法;中石化恩施分公司、中石油恩施销售分公司迅速拟定所属加油站、储油库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的建设计划和方案,向省公司汇报争取投资计划。

按照州政府确定的“2015年州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0天”的目标,目前只剩下11天的“空间”,治理任务十分紧迫,压力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