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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涨价未事先告知消费者 工商调解运营商维持原价

时间:2016-01-14 00:24 浏览:

晚报讯(记者 覃潇 通讯员 李鹏程 孙国华)缴纳宽带费时被告知已经涨价,您是缴费还是不缴费?6月4日,利川市消费者牟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他选择的是先不缴费而向工商部门投诉,经执法人员调解,运营商最终维持原价。

6月4日,因宽带使用费到期,牟先生到利川城区某运营商总部缴纳宽带使用费,当他按原来的收费标准递给工作人员600元钱时,却被告知还差100元,这让他大惑不解:“以前每年都是600元,怎么这次缴费变成700元了。”

细问之后,牟先生才得知宽带从4M提速为20M,现在要按20M的标准收取每年700元的宽带费。

然而,宽带何时升级、升级后的收费标准等情况,运营商均没有提前告知牟先生,牟先生认为运营商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便不同意多缴这100元,与工作人员理论无果后投诉到利川市都亭工商所。

接投诉后,都亭工商所12315消费维权站工作人员积极进行调查。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维权站工作人员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展开调解。

最终,运营商认识到,在没有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按照升级后宽带速率使用费标准进行收费,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遂维持原价,按原来600元每年的标准让牟先生享受20M的宽带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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