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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姓名一字之差难办过户

时间:2020-04-09 13:18 浏览:

(三峡晚报全媒记者闫承敏)上世纪90年代的一套房子,想过户给儿子,却因为房产证姓名的一个错字,让今年75岁的徐先生为难。4月7日,他向市民热线12345求助后,记者上门为其跑腿,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动产交易登记所协助,当天徐先生拿到更换后的房产证。

徐先生说,他身体不好,想把房子过户给儿子,但因为房产证上姓名的最后一个字,和身份证、户口簿上不符合,多次跑路都没有办成。

昨日下午,记者带着徐先生的儿媳妇找到不动产交易登记所。工作人员调档发现,徐先生的房产证是1991年12月办理的,在申报材料上,姓名的最后一个字应为民,却被写成了明。而相关佐证材料中,既有写明的,也有写民的。徐先生儿媳妇称,老人当时是请别人办理的,用的私章是正确的名字。记者在徐先生的材料里发现,他的土地证上名字是正确的,公证书上的名字是正确的,但是申请房产证上的名字却是错的。工作人员建议当事人本人去公安机关写一个曾用名的证明,他们就可以据此办理。

伍家岗区政务服务中心户口窗口负责的阮警官表示,他们出具类似证明,需当事人真实用过此名,但房产证上的名字不算,只能调阅人事档案核实。但徐先生的档案里,名字都是正确的。针对徐先生的情况,阮警官建议徐先生找房产登记部门给予更正。

记者又带着徐先生向不动产交易登记所求助,该部门负责人核实两个名字确实为同一人后,要求徐先生写了一个更正说明,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然后到柜台办理。当天,徐先生在该部门绿色通道更换了房产证。徐先生对不动产交易登记所的帮助和媒体的协调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