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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本月中旬开始

时间:2018-07-14 03:07 浏览:

我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本月中旬开始
本专科生每年最多可贷8000元

 

  7月12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始办理了。7月20日——9月30日,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可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助学贷款。
  按照规定,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经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认定,其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均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其中,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学生,可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合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即可。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借款学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并携带打印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为方便办理贷款的学生咨询,国家开发银行开通了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接受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