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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时间:2018-05-17 09:12 浏览:

  5月14日,应城中心城区月圆小区五村居民李先生成功申请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40万元,“我儿子在武汉买了套商品房,花了近120万元,这40万元贷款多少可以帮他减轻点压力。”

  “自5月1日起,我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条件,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其子女或父母购房时,既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又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孝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城办事处贷款股干部杨梅告诉笔者。

  为贯彻应城市“人才强市”战略,该办事处还规定,凡孝感市辖区内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和引进人才在孝感辖区内购买首套住房时,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按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核定未达到30万元的,统一按30万元核定。

  据悉,根据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部分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精神,关于家庭代际互助条件的调整、购房贷款和提取使用时限方式额度的调整、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额度的调整、市本级及县(市)区公积金办事处之间异地贷款按月扣划还贷条件的调整、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划扣还贷和按年划扣还贷操作形式的调整、公积金贷款按月划扣还贷时间及操作方式的调整、本市就业的大学生和引进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支持等七个方面政策已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