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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商事制度改革释放发展新活力

时间:2017-05-30 09:04 浏览:

  【消息】4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对我市“推动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工作及时到位、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做法给予通报表彰,我市还因此可享受国家工商总局一系列激励措施。

  先行先试,保障市场竞争规范化。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潜力的重要举措,我市率先试水、大胆突破。通过工商系统自我革命、主动放权,带动相关部门还权于企业,还权于市场,激发了广大市场主体的创造力和市场经济的内在活力。截至2016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85278户,市场主体新登记数量、总量在全省市州继续名列前茅。

  宽进提效,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按照“条件最低、流程最优、办得最快、服务最好”要求,我市通过创新登记注册模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下放登记注册权限、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探索企业简易注销程序等举措,将我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从369项缩减到37项。将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注册向县(市、区)工商局前移,将冠市名企业的名称核准权等多项权限向县级局下放,全面开通运行网上名称查重和名称核准登记全程电子化注册系统,市场准入便利化的改革红利持续释放。

  严管兜底,维护市场环境法治化。为确保改革放而不乱、活而有序,我市深入推进“一个部门管市场”改革,依托襄阳市市场监管委员会、襄阳市市场协同监管联席会议“一委一会”的市场监管组织体系,将全市44个职能部门纳入其中。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市场协同监管的实施意见》,明确协同监管体系和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全面运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市场协同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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