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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时间:2017-04-09 01:05 浏览:

  【消息】10月25日至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谢豪斌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琼玖、李玉芳、杜军、艾文金、胡颐新,秘书长李传寨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兆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等单位负责人,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襄阳城墙保护条例》;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区土地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书面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报告》中提出问题及审议意见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

  会上,9名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