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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5起作风违纪典型案例

时间:2017-04-06 08:53 浏览:

  【消息】昨从市纪委网站获悉,2017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问责年”,也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作风建设年”,为配合作风建设年的开展,进一步引导市直机关抓好作风建设,市纪委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从各派出纪检组查处的作风问题案件中梳理出5起典型违纪案件。

  市纪委要求,市直各机关党组织、纪检组织,要以通报的案例为反面教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提升首位度,打造增长极,争当排头兵”的总要求,开展对标管理,晾晒责任清单,提升能力素质,开展“效能革命”,完善目标考核,严肃监督问责。要以问题为导向,从基层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本部门本单位突出问题整起,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奋力开创“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的新局面。  

  典型案例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樊城分局监管二科科长徐家武违反群众纪律,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态度简单粗暴案。

  2016年8月,徐家武在负责办理和答复群众反映樊城区九悦天城小区电梯安全问题时,未按工作流程妥善处置,工作责任心不够,态度简单粗暴,导致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襄阳市第3期市民问政对该事件进行了曝光。2016年12月,徐家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樊城港物资中转站(清漂队)代主任冯贤举工作失职案。

  2015年11月,为解决退休职工工资问题,经中转站班子研究决定,将趸船对外出租,并于2016年1月签订承租协议。趸船出租期间,冯贤举对违规经营监管不力,致使污水直排汉江,且在勒令整改期间,督促落实整改不到位。2016年11月,冯贤举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市公交集团总公司六分公司党支部违反工作纪律,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案。

  2016年9月19日晚,市公交集团总公司六分公司开展“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主题演讲赛预赛,活动会场员工发生争执,党支部书记熊伟,公司原经理、支部委员张鸿在事件中未能有效制止员工的不当行为,致使事态发展扩大,导致社会人员在公司院内扎破安全员私家车车胎,造成员工财产损失,对公司声誉产生了严重不良影响。2016年10月,熊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文体新广局社会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科长薛克俭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失职案。

  2010至2013年,薛克俭具体负责落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的各项工作。在为社区采购配发物资器材过程中,未能对整个采购配发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致使实际配发到社区的物资器材与中标合同中的产品存在较大差价,导致财政资金损失。2017年1月,薛克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原主任徐晓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滥用职权案。

  徐晓雄在任樊城区法院助理审判员、执行员期间,在执行原襄樊北航建筑公司工程部诉湖北金河集团柳制品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1月,徐晓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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