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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花惠民资金 一批责任人受处分

时间:2017-03-17 09:06 浏览:

  【消息】昨日,市纪委通报了7起运用大数据开展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中查处的典型案例。此次通报的7起典型案例中,有的因工作失职受到处分、有的因侵害群众利益受到处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在具体工作中,既要杜绝作风漂浮、弄虚作假等不良风气;更要“不忘初心”,进一步提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据了解,襄阳从4月份开始,通过采集、整合、比对2014年以来全市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含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8个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数据信息,督促整改一批突出问题,纠正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为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实提供纪律保障、制度支撑。

  市纪委强调,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县(市区)党委要对大数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案件、重要线索、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党委书记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过问,确保惠民政策真落实,惠民资金不乱花。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作为解决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向信息化、科技化转变。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严肃查处发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倒逼惠民政策落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措施、完善政策、整顿作风、健全机制,不断提高运用大数据开展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典型案例

  1.老河口市李楼镇大数据核查员任继祥因工作失职导致他人违规领取低保资金的问题。2016年6月,任继祥在对李楼镇两位村民农村低保情况把握不准的情况下,未按要求入户核查,导致这两位村民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继续享受农村低保。2016年6月23日,老河口市纪委给予任继祥党内警告处分。

  2.谷城县城关镇大数据问题线索核查专班工作人员郭光华因工作失职导致核查结果与事实不符的问题。2016年6月,郭光华在核查“城关镇谢家营村以村干部名义套取2012年至2014年国家退耕还林钱粮补助资金”问题线索时,不正确履行职责,将本已查实的问题线索改为查否,作出了与事实不符的核查结论。2016年6月21日,谷城县纪委给予郭光华党内警告处分。

  3.南漳县肖堰镇民政办负责人李方东因工作失职导致他人违规领取低保资金的问题。2004年7月,李方东在初审肖堰镇城市低保名单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彭某一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2006年7月至2015年7月,彭某一家累计领取低保资金48829元。2016年6月8日,南漳县肖堰镇纪委给予李方东党内警告处分。

  4.枣阳市新市镇山头李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李辉等人冒领五保资金的问题。2012年12月,李辉授意山头李村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农经站长王仁理对上隐瞒该村五保户张某某去世消息,并从张某某五保账户领取资金共计5904元。枣阳市新市镇民政办党支部委员、会计骆锋对山头李村五保供养条件及生存状况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国家资金被冒领。2016年6月13日,枣阳市新市镇纪委分别给予李辉、王仁理、骆锋三人党内警告处分。

  5.宜城市流水镇讴集村党支部原书记高玉清违规申领危房改造款的问题。2012年3月至2013年1月,高玉清在担任讴集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未经村委会集体研究和公示的情况下,违规为其弟弟申领危房改造资金5000元。2016年5月21日,宜城市流水镇纪委给予高玉清党内警告处分。

  6.谷城县城关镇谢家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田乐武套取国家惠民政策资金的问题。2013年至2015年,谷城县城关镇谢家营村将村集体尚未承包到户的71.2亩坡耕地,以田乐武等3人名义套取2012年至2014年国家退耕还林钱粮补助资金26700元。2016年6月21日,谷城县纪委给予田乐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襄州区张家集镇范湾村党支部委员兼村站长樊涛违规为他人办理低保的问题。2014年,樊涛违反低保评议程序,违规为本村村民刘某某办理低保救助;2015年,由于樊涛工作拖拉等原因,导致刘某某2015年低保未能取消。2016年5月23日,襄州区张家集镇纪委给予樊涛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