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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十”一级路实行渣土车夜间通行

时间:2020-01-02 00:30 浏览:

讯(十堰晚报)记者 李寅 特约记者 周家山 报道: 近日,郧县综合执法局、公安局、运交局三方执法人员联合在郧十一级路郧阳汉江大桥南岸执法,对过往重型运输车辆进行超载、超速、超高治理,并对该条路大中型货车限时通行。

据悉,近段时间,郧县向十堰城区运输山沙石料的运输车辆“三超”现象抬头,每天1000多辆重型运输车辆通行给郧阳汉江大桥带来很大压力,也给郧十一级路带来损坏。其次,超载超高运输车辆沿途漏洒,社会反映强烈。为遏制大中型货运车辆对郧十一级路的危害,确保公路完好畅通,自本月5日起,郧十一级路从郧县解放南路至十堰北京北路路段大中型货运车辆区间限时通行。

根据相关规定,车货总重不得超过20吨的二轴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30吨的三轴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40吨的四轴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0吨的五轴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5吨的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时速60公里以下,晚上11时至次日凌晨6时可以从郧十一级路通行。车货总重30吨以下(含30吨)的货运车辆,可经郧县汉江公路大桥走209国道。对超载超限30%以下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超载超限超过30%或总重超过55吨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外,必须一律卸载,并严禁在郧十一级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