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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2020年住房保障政策问答

时间:2020-04-27 15:30 浏览:

■本报记者  宋露露  整理


  民有所呼,我必有应。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2020年住房保障方案已经出台,市住建局举行了部分住房保障家庭座谈会,来自全市5个公租房小区10名公租房住户代表,就公租房后期运营管理等问题,与市住建局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今年住房保障范围与政策都比过去放宽很多”,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余翠华介绍。
  根据政策规定,面向市民住房保障有两类: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配租对象是哪些人群?有哪些房型可供选择?市住房保障中心就市民比较关心的住房保障政策一一进行了解答。
  
  一、哪些人可以享有租赁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指向符合保障条件的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低保,下同)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享受公租房配租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仍未达到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城市特困人员、低保和低收入家庭。
  
  申请条件
  城市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常住居民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度低保标准的2倍。
  3、在本市无私有住房或私有住房低于本年度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
  在冶非本市城区户籍常住无房的外来务工(含进城务工人员)申请住房补贴:
  1、在就业城区居住1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
  2、在就业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3、本人及配偶在就业城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过其他保障性住房。
  核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包括:已租赁的公有住房(含公租房)和自有住房。自有住房包括私产房、无籍私产房。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需要什么条件?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低保、低收入家庭)及优抚对象。
  2.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含进城务工人员),其中重点保障引进人才、优抚对象、青年医生、教师、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
  申请条件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优抚对象申请政府直接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申请地城镇常住户口,且在申请地城镇居住。
  ②无私有住房或私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年度保障标准的。
  ③未享受过其他保障性住房。
  新就业职工申请政府直接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申请地城镇常住户口。
  ②持有大中专等院校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③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④本人及配偶在申请地城镇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
  ⑤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申请人父母为申请地城镇户籍的,其父母必须符合住房困难条件,且未以家庭名义申请保障性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含进城务工人员)申请政府直接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年满18周岁。
  ②在就业城镇居住1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
  ③在就业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④本人及配偶在就业城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过其他保障性住房。
  
  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如何减免!
  
  需要什么条件?
  1、已享受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成员当中有一、二级残疾承租户。
  2、租金减免方式及金额。本年度租金减免以当年度应缴的租金标准,按减免比例(一级残疾30%,二级残疾20%)一次性核减。
  3、按照《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9号)》规定,对政府投资公租房承租户中的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特困家庭“三类群体”实行减免2020年1-3月租金。
  4、有下列情形的不进行租金减免:
  (1)未按时交纳租金,或拖欠租金达半年以上的承租户。
  (2)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的。
  (3)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
  (4)违反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其它条款。
  
  四、我市今年的公租房房源有多少?什么时候可以交付使用?
  
  我市今年提供的公租房房源位于东港路公租房小区,是我市最大的公租房小区。2016年开始建设,总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共19栋,建设2796套公租房。目前,一期6栋已竣工230余套,并于去年进行了分配入住,二期计划于今年年底或明年陆续交付使用。东港路公租房小区建设有楼梯房和现代高层电梯房,户型均为两室两厅,建筑面积61--68平方米,租金标准为3.5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为0.6--1.1元/月·平方米。同时,小区按设计要求将配套幼儿园、警务、社区、卫生服务站、公交站,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便民服务机构和商业设施。
  
  五、我市今年住房保障申请时间截止什么时候?
  
  我市于2020年4月16日出台了《大冶市住房保障工作方案》,并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同步公示,方案中明确了申请受理时间:2020年5月1至6月30日,审核时间:2020年7月1至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