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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被省环保部门评为优胜单位

时间:2016-08-06 00:22 浏览:

  讯(通讯员 谭梦琪)近日,湖北省环保厅对各市州县环保部门目标责任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恩施市环保局在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为优胜单位,已连续四年获此殊荣。

  2015年,恩施市环保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一个目标”为主线,以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省级生态市“两项创建”为抓手,以减排、治气、治水“三大任务”为重点,以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环境应急、宣传教育“四个难点”为突破口,全力抓好全市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促使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2015年,恩施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97天,在湖北省县市级中排名第二,清江干流断面及一级支流水环境质量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城区大龙潭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100%;城区区域环境、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6分贝、67.8分贝,声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综合当前数据分析,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总体稳定趋好。

  2016年,恩施市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突出抓好总量减排、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监测、环境宣传、能力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改进环保作风、提高环保效能、提升环保水平,助力“美丽恩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