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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采矿 夷陵检方 追回十万元损失

时间:2020-09-08 03:00 浏览:

三峡晚报讯(全媒记者申明 通讯员谢传真)8月下旬,夷陵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通过立案调查,与涉案地乡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共同追回国有资产10万元。

今年5月,夷陵检方在办理陈某某非法采矿案时经过勘查,确认现场虽已进行了生态环境修复,但仍存在无人看管,牛羊啃食植被等问题。

经查发现,除陈某某案件涉及的非法采石点外,还有四个非法采石点存在同样的问题。当年9月,由乡镇人民政府及林业管理站组织相关责任人对五个非法采石点进行了植被恢复。其中,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了苗木采购、人工栽种等工作,并垫付所涉资金109780元。

公益诉讼办案组立即组织研判,发现上述非法采石系列案件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毅带领公益诉讼办案组一行再次前往现场进行查看,确认乡镇政府垫资的情况后,指出不能用国有资产为违法行为买单,对于垫付的资金应全额追回。

7月9日,该院再次组织乡镇政府、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召开磋商会议,会上通报情况后,建议乡镇政府、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积极履职,加快收回剩余国有资产,并确保植被管护到位,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

8月20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回复,已要求涉案人员交纳了生态环境修复费共计99305元。8月24日,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回复,已与乡镇政府协商了后期管护工作,确定由治理区所在村护林员加强后期管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