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当前位置 : 主页 > 宜昌资讯 >

9龄童泳池更衣室摔伤谁之过

时间:2020-08-28 09:44 浏览:

【案情简介】2019年6月,9岁的小琦(化名)在某健康公司经营的游泳会馆报名“游泳私教”培训,签订会员协议并支付相应费用。当年7月14日,小琦上完游泳课后,由其祖父带入更衣室。之后,小琦在更衣室摔倒,造成两颗牙折断,花去医疗费530元。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小琦义齿安装和牙冠修复等后续治疗费还需3.6万元。

事后,小琦母亲将该健康公司及该公司投保的某财产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该公司赔偿医疗费530元、鉴定费700元、修复牙齿后续治疗费3.6万元。

庭审中,该健康公司辩称:更衣室地面铺设有防滑瓷砖,防滑地垫,并贴有“小心地滑”标识和“禁止追赶打闹以防摔倒”警句。况且,小琦摔倒时全程有成年家属陪同,成年家属应当承担一定的注意、照看义务。另查明,该公司在某财险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双方约定,公司在投保区域内因经营活动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该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某财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负责赔偿。特别约定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限额2万元。伍家岗区法院审理后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小琦保险金2万元;该健康公司赔偿小琦损失6061元。

【法官说法】伍家岗区法院法官介绍,小琦摔倒受伤与该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该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另外,小琦及其监护人疏于注意,其自身及其监护人存在过错。据此,确定该健康公司对小琦的损伤承担70%赔偿责任。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三峡晚报全媒首席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陈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