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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台30条措施 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时间:2020-06-02 16:27 浏览:

三峡晚报讯(全媒记者闫承敏)湖北省政府网5月29日发布重要通知,省政府近日出台《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包括扩大零售餐饮消费、释放大宗消费潜力、促进文化旅游体育消费、 推动数字消费扩张、 实施消费扶贫行动等五大方面30条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措施。其中,开展特色夜经济、鼓励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外出旅游、鼓励给普通居民发放普惠性消费券向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发放购物券引人关注。

向困难、特殊群体发放购物券

鼓励各地向普通居民发放普惠性消费券,向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发放购物券,主要面向餐饮、零售、百货、文化、旅游等行业消费。组织重点商圈、特色商街、商业企业、品牌企业在六月份开展促销让利活动。在全省开展夜游、夜娱、夜食、夜购、夜宿、夜健等特色夜经济消费。在夜间消费场所增设临时停车位,对出于消费需要的临时性停车实施包容性管理。支持武汉市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筹办首届湖北消费博览会。加快全省主要城市市内及空港免税店落地,在免税店设立国产商品区,销售推介省内品牌产品。

鼓励职工分段休假错峰休假

鼓励旅游景区向游客发送免费入园券。鼓励景区、旅行社、酒店等采取产品打包、价格打捆方式推出“优惠套餐”和“大礼包”。鼓励各地面向市民发放旅游消费券(卡),大力推动“湖北人游湖北”。举办长江文化旅游博览会、荆楚乡村文化旅游节,集中拉动吃、住、行、游、购、娱等延伸消费。实施“文化成景区、文化进景区”行动计划和文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推出湖北文旅名县名镇名村等“十大示范品牌”。

鼓励职工分段休假、错峰休假,倡导结合法定节假日安排旅游休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外出旅游创造有利条件。各级工会组织劳模和职工在省内疗养休养,开展春秋主题游、夏季避暑游、冬季特色游等活动。启动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各地建设集合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向旅行社暂退80%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培育在线经济示范平台推广农产品

加快发展“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培育一批在线经济示范平台,大力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消费新模式。鼓励企业运用物联网、大数据、AR/VR(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科技手段,开启“云逛街”“云旅游”“云观展”“云阅读”等新模式,为用户提供线上线下融合、个性化、高效便捷的消费体验。实施5G“万站工程”,促进新型信息消费。

实施新一轮宽带提速工程,深入推进“双G双提”行动计划,针对中小微企业发展需求,在2019年资费平均降低15%的基础上,推出带宽更高、更有针对性的优惠资费方案。

组织各级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方式,加大对省内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金额不低于本单位年消费农副产品总金额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