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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药店正常经营秩序的通知

时间:2020-03-14 11:52 浏览: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抓紧抓细抓实防控工作安全科学有序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的意见,现就有序恢复药店正常经营问题通知如下。

一、督促药店开展全面大消毒活动。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宜昌市重点场所消毒工作实施方案》(宜肺炎防指办文〔2020〕24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凡开业、必消毒,不消毒、不开业”精神,迅速组织辖区药店开展全面消毒。防控疫情期间没有停业的药店,也要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彻底消除病毒隐患,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二、引导药店有序恢复正常经营秩序。全市范围内的药店,都可以恢复线下门市零售药品业务。鼓励药店在开展线下门市零售药品业务的同时,开展线上下单、线下配送业务。

三、督促药店落实防控疫情的措施。落实安全科学防控疫情措施,是有序恢复药店正常秩序的基础。各单位要将督促辖区药店落实《宜昌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技术指引》(见附件),作为当前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组织巡查、抽查、督查。确保落实措施又紧又实,彻底杜绝新的疫情发生。

四、切实解决药店恢复正常经营中的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药店恢复正常经营面临的问题,安排人员联系辖区药店,解决药店恢复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帮助药店恢复正常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