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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宜昌全面启动ETC货车也可不停车快捷收费

时间:2019-11-16 10:53 浏览:

三峡晚报全媒体记者谭廷 通讯员王银环

按照省统一部署,我市11月8日全面启动货车及专项作业车(以下简称货车)ETC发行服务,自2020年1月1日起,货车通行高速公路可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货车ETC在发行安装上与客车相比有五个不同:

1.一律发行ETC车载装置套装。即,包括车载单位(OBU)和ETC用户卡。不再办理货车ETC单卡。

2.新办货车ETC用户只办理记账卡套装,不再发行储值卡。

3.货车按照新的车型严格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发行安装货车ETC车载装置。货车车轴数、总质量、车辆用户类型等车辆信息,将规范写入车载单元(OBU)和ETC用户卡。

4.一辆车只能办理一套ETC装置。货车与ETC车载装置唯一对应,即车牌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与ETC车载装置编号一一对应。不能同一车辆办理多个ETC车载装置及使用其他车辆的ETC车载装置。

5.以现场安装服务为主,不得由车主自行安装。

已办理ETC单卡的货车车主可通过以下方式升级成为真正的ETC用户:

记账卡单卡用户,直接去原ETC发行银行办理套装升级;

储值卡单卡用户,有两个途径可以实现升级转换,其一,11月24日前,可去原发行服务银行办理记账卡转换升级;11月25日后,各ETC合作银行可为存量储值卡单卡用户办理ETC记账卡套装升级。其二,如果储值卡单卡用户想继续升级为储值卡套装用户,则需由负责升级的银行进行风险评估,确保通行费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到位后,予以办理。

2019年12月31日系统切换前,已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货车及专项作业车暂不能通行ETC车道,但可使用ETC卡支付通行费,并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2020年1月1日系统切换后,可通行货车ETC专用通道或混合车道,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

从2020年1月1日起,只有安装ETC的货车才能享受国家通行费优惠。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货车及专项作业车均不再享受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含运输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