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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时间:2016-10-27 08:06 浏览:

原标题:铿锵的誓言 庄严的承诺

 

         我市首次举行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1月22日下午,市会议中心3楼会议室内,国徽高悬、国旗鲜艳。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在这里举行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铿锵有力的誓言在会场响起,17名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补选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左手持宪法文本置于胸前,右手举拳,面朝国徽,公开向宪法庄严宣誓。现场参会人员见证了这一神圣时刻,为他们送去热烈的掌声。

 

  这是我市首次组织选举或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人陶宏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彭桃安主持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结束后,宣誓人和见证者心情久久难以平静。“作为我市首批向宪法宣誓的国家工作人员,心情特别激动。”他们表示,将把誓词铭刻于心,依法履职,弘扬宪法精神,让法治成为信仰。

 

  作为领誓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洪海说,这次集体宣誓既是一个法定的仪式,也是面对国旗国徽签下的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状,面对全市人民递交的一份庄严的承诺书。希望宣誓者牢记铮铮誓言,恪守庄严承诺,增强宪法意识,履行宪法使命,始终保持对宪法的信仰和敬畏。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举行宪法宣誓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增强被任命人员尊崇宪法、忠于宪法、落实宪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

 

  据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从今年1月1日开始,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将走向常态。我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部分市人大代表见证宣誓仪式。(记者汪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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