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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

时间:2016-07-06 00:22 浏览:

我市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
今年拟制定《孝感市城乡规划条例》《孝感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根据修改后的立法法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孝感是具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4月1日,我市召开2016年立法工作推进会,通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去年以来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今年立法工作任务。会议强调,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要求,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我市立法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彭桃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义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洪海主持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婕,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喻辉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我市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为法治孝感建设构建了完整体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为法治环境建设拓展了有效途径,必将对大力推进“五个跨越”、加快建设“五个城市”起到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珍惜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的重要机遇,着力构建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五位一体”工作格局,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更好地保障“法治孝感”共同推进、一体建设,促进地方治理的规范化、法治化和现代化。
  会议指出,立法权作为一种国家公权力,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要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在立法实践中,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人民意志作为根本原则,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根本要求,把“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作为根本标准,把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作为根本途径,把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政府依托作用、加强立法组织协调作为根本保障,推动我市立法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会议强调,全面完成今年立法工作任务,需要方方面面的大力协助和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协作意识,形成立法工作的整体合力。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切实做到立法任务、责任、人员、经费、时间“五落实”。要加强对立法计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指导,强化立法调研、强化沟通协调、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立法项目按照计划的步骤环节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在今年立法计划中,我市拟制定《孝感市城乡规划条例》《孝感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对《孝感市城市绿化条例》《孝感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立法项目进行调研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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