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盛为华 通讯员 陈鲁明 实习生 毕萍)记者昨从市工商局获悉,日前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企业一旦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造成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发布虚假广告等十种情况,都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而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受到严厉的信用约束和各部门联合惩戒。(详情见孝感晚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