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当前位置 : 主页 > 襄樊新闻 >

襄阳市公布首批食品药品5名失信者名单信息

时间:2017-03-01 08:10 浏览:

  【消息】昨从市食药监局获悉,食药、财政、金融、经信等15个部门启动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行动,并在市信用信息平台公布首批食品药品失信名单信息,张涛、刘学武等5人因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被惩戒。这是襄阳市第一次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失信者纳入信用惩戒,也是湖北省首次。

  市食药监局综合科科长高华锋介绍,联合惩戒的对象为食药监管部门公布的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者为企业的,联合惩戒对象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生产经营者为其他经济组织的,联合惩戒对象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负责人;生产经营者为自然人的,联合惩戒对象为本人。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5人都是2015年至2016年在襄阳境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或者药品,现已被法院判刑。在今后10年内,这些人员将不得从事与食品、药品生产或管理有关的工作。在其他方面也将受到一定限制,如行政审批、金融贷款等。

  附曝光人员名单信息:

  张涛,襄阳,涉嫌非法经营罪、销售假药罪,2015年11月26日被襄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刘学武,武汉,涉嫌销售假药罪,2015年11月26日被襄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万元。

  夏阳刚,襄阳,涉嫌销售假药罪,2015年11月26日被襄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张威,荆州,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酒、烟罪,2016年11月3日被枣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杜霞霞,武汉,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酒、烟罪,2016年11月3日被枣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