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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首批地方法规明年5月起施行

时间:2017-02-05 00:33 浏览:

  【消息】19日上午,记者从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日前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这是我市拥有立法权后出台的首批实体性地方性法规。两部条例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新获批的两部条例聚焦“一城一水”的保护,充分展示了立足实际、彰显特色的立法导向。《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依法从严强化流域治理,明确流域水环境保护目标,强化政府目标责任,实施重点保护区制度。《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立足城墙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着力理顺管理体制、划定保护范围、确立保护规范、明确法律责任,推动解决现存突出问题,通过法治手段为襄阳城墙“防险加固”。

  据了解,自2016年1月1日起,包括襄阳市在内的湖北12个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2016年1月15日,襄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正式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第一个年度立法计划,确定《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为首批地方立法项目。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杨军表示,两部保护条例的制定出台历时一年,十易其稿。两部条例的公布施行,标志着法治襄阳建设翻开新的历史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