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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行业服务 三成消费者代表打“差评”

时间:2017-01-07 08:14 浏览:

  【消息】今年7月,市消委开展通信服务行业消费者评议活动,邀请市民通过网络问卷,说出对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的意见和建议。截至9月,市消委共收回问卷调查表2616份。其中,799份调查表对通讯行业的服务给了“差评”。

  擅自为消费者开通增值服务、无故重复扣话费、靓号设置终身消费……11月4日,襄阳三大运营商“一把手”走进市工商局。随着市消委将市民的投诉、建议逐条公布,3名负责人承诺,将在12月30日之前给出整改反馈说明。  

  问联通:

  我的个人信息咋说变就变?

  市消委通报,通信服务质量方面的问题最为突出,共48件,占个人投诉总量的40.7%。主要表现为:运营商擅自更改客户个人信息、手机通话信号差、更改光纤缴费后迟迟不安装,以及服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

  7月13日,消费者张先生反映,今年4月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联通公司擅自变更了他的登记信息,导致他登记信息错误。

  投诉后,联通公司让张先生提供密码和五次通话记录,称征得同意后会更正。

  然而,7月初,联通公司在没有告知张先生的情况下,对张先生的信息进行了更正。

  张先生认为,用户的个人信息就这样被随意变更改动,他觉得很不安全,要求联通公司给一个明确的答复。

  随后,经过联通公司调查,是代理商工作差错造成的资料变更。

  不过,张先生并不认可该说法,他要求联通给出详细的调查说明,解释为何客户不知情,代理商能够随意变更客户资料。

  对此,中国联通襄阳市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刘伟锋表示,针对通报中的投诉,襄阳联通将把问题带回去,要求各渠道、各部门开展自检自查,做到让消费者放心。  

  问移动:

  3个视频业务谁开的?

  市消委通报,经过统计发现,因为运营商涉及擅自开通增值服务而引发的消费纠纷共15件,占个人投诉总量的12.7%,也成为本次评议的热点。

  今年6月初,刘先生为手机存了100元话费。没想到,手机没怎么使用,但月底就已欠费。

  刘先生拨打10086人工客服,查询消费明细发现,手机从2014年8月开通了三个视频业务,总费用达960元。

  刘先生却表示,他从没开过这些业务,也没有收到过短信提醒。由此可见,这是移动公司恶意开通项目进行收费。

  7月12日,刘先生到樊城区中原路移动营业厅进行现场协商,工作人员答应把960元充成话费予以退还。

  市消委副秘书长罗文华要求三大运营商对擅自开通增值服务给出合理说明,并要求运营商加强对代理商的管理,避免此类事件再发生。

  对此,中国移动襄阳分公司副总经理张运平承诺,将加强行风纠风工作,在会后会将投诉、建议带回“移动”,并及时给出整改意见。  

  问电信:

  合约机到期为何有“终身保底”?

  市消委通报,评议中涉及因履行告知义务不到位而引起的消费纠纷问题共19件,占投诉总量的16.1%。主要表现为:消费者在办理固话、手机、网络宽带业务时,通信公司提供的《通信业务服务协议》格式条款字太小,不方便消费者阅读知晓;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疏于提醒和告知,造成协议到期后消费者认为协议自动终止等。

  2014年2月,消费者董女士购买了一部苹果5S电信合约手机,合约期两年,资费标准每月228元,合约内容并没有涉及相关靓号的条款。

  今年4月,合约机到期后,董女士去办理资费变更手续时,才被告知购手机附带的电信号码是靓号,要终身每月消费228元。工作人员还让董女士补签一个靓号协议。

  董女士说,若当初购买手机时,工作人员告诉她靓号不能变更资费,她就不会选择了。对此,董女士认为运营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目前,该投诉已转电信客服部门正在处理中。现场,中国电信襄阳分公司总经理张海鹰表示,一方面听取意见、建议积极整改,一方面将以此次评议为契机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以实际行动证明整改的决心。  

  市消委:

  整改落实需在年底反馈

  市工商局副局长、市消委会会长胡启敏希望,三大运营商能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真真切切地履行社会责任。

  评议会上,胡启敏建议三大运营商:一来,将消费维权站设置在显眼的区域,让消费者遇到问题可以先就近反映;二来,加强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避免用户的隐私被泄露;三来,杜绝强制交易、格式条款。加强内部管理,让消费者少有烦恼。

  市消委要求,三大运营商及时处理各类投诉,并在12月30日前,将反馈汇总至市消委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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