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经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