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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库区部分水域将禁捕

时间:2020-03-16 01:40 浏览:

讯(十堰晚报)记者 何利 通讯员 彭强 报道:11月5日,丹江口市召开退捕禁捕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丹江口库区(丹江口段)丹江口大坝坝下汉江水域退捕、禁捕工作,禁捕时间暂定为10年。

记者了解到,会议确定了退捕禁捕工作的目标任务,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5日,在丹江口市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完成捕捞渔船上岸和渔民退捕转产转业工作,对水生生物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此外,本次会议还明确了相关的工作进度计划,2020年10月31日前,丹江口市要完成除丹江鲌类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汉江干流须禁捕水域捕捞船上岸及渔民转产转业工作。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对丹江口库区(丹江口段)及丹江口大坝坝下汉江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禁捕期暂定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