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十堰日报)通讯员 李尚菲 周春清 报道:近日,笔者从郧阳区财政局获悉,为贯彻落实 《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实施办法》(鄂人社发 〔2019〕30号),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岗位、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的作用,该区对稳定就业岗位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给予稳岗返还。目前,该区为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83家企业返还资金共计357.22万元。该资金已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