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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荣获湖北省“中华诗词之乡”称号

时间:2018-03-17 12:12 浏览:

  本报讯(通讯员高峰 何祖清)3月11日晚,由公安县委县政府主办,县委宣传部、县文联承办的创建“中华诗词之乡”迎国检汇报演出暨授牌仪式在公安剧院举行。中华诗词学会宣教部主任王子江,湖北省中华诗词学会秘书长巴晓芳,省中华诗词学会原副会长李辉耀,荆州市文联副主席杨军,公安县县长杨运春,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李维,副县长陈丹,县政协副主席阳洋与千余名观众观看演出。

  演出暨授牌现场,在大气磅礴的歌伴舞《沁园春.雪》中拉开序幕之后,隆重举行了湖北省“中华诗词之乡”授牌仪式。省中华诗词学会秘书长巴晓芳宣读了省中华诗词学会命名决定,并分别向获牌单位授牌。公安县荣获湖北省“中华诗词之乡”称号;斗湖堤镇、狮子口镇被授予乡镇级“中华诗词之乡”;县实验中学、夹竹园小学、孟家溪镇小学被授予“中华诗教先进单位”。

  此前,中华诗词学会宣教部副主任王子江,省中华诗词学会秘书长巴晓芳带领的“中华诗词之乡”国检组,对公安县“中华诗词之乡”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国检组认为,公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华诗词之乡”创建工作,上下联动,全力推进,大力实施“五个一工程”、大力开展诗词“六进”活动,形成了浓厚的诗词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