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当前位置 : 主页 > 黄石资讯 >

484名单位职工的养老待遇问题得到解决

时间:2019-11-03 00:08 浏览:

  本报讯(记者 周雨婷 通讯员 程正团 吴奇)“过几年就要退休了,本来是件好事,可之前听说要把我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里,这一转不打紧,退休后待遇肯定会差别很大。”前段时间这个问题一直让市城管局环卫所50岁的老职工张萍忧心忡忡。“现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由于相关部门关心我们这一批老职工,在他们的努力下,我们的养老待遇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干了一辈子,也该享享好政策带来的实惠了。”张萍笑容满面的告诉记者。
  事情还要从2005年说起。
  2005年大冶被列为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地区之一,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2014年10月,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2005年开始试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面临撤销,但大冶市城管局、市场管理局等一批单位的“老职工”,因机构改革编制性质变动等原因,无法转入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怎么办?为妥善解决这部分职工的养老问题,市领导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应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工作要求,市人社局多次部署安排研究,从着力解民忧的角度出发,吃透吃深相关政策精神,并参照周边工作经验,提出了“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测算退休待遇,待遇差由相关单位进行兜底”的建议。
  今年9月初这一建议和意见经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同意,妥善解决了市城管局、燃气管理处、园林绿化管理局、市场管理局、公路局5家单位共计484名职工的养老待遇问题,采取“企保+”的模式。按照这种新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无缝衔接的创新模式,这部分人的养老待遇丝毫没有受到影响,退休时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