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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有偿救援”与生命无价?

时间:2019-09-19 00:18 浏览:

  新闻:绕过售票处,穿过铁丝网,跑到安徽黄山风景区“野游”的王某没想到,自己卡在了悬崖峭壁上。经过7个小时紧张搜救,王某才脱离险境,并付出了3000多元救援费。这是自2018年7月1日《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颁布以来,景区实施的首例有偿救援。有偿救援在网友中引发了一些争论,有人觉得“价码”是景区开的,难免“瓜田李下”。
  点评:有人说,“钱能解决的都不是问题”。有人微词,“这是有钱人站着说话不腰疼”。不禁要问:钱是一些事的核心吗?就本例而言,为自己以身犯险,支付3206元救援费(实际总救援费用是15227元),是该心疼钱,还是该庆幸获救?“生命无价”这句话,绝不意味着让别人救自己时不惜一切代价,自己却要斤斤计较。非要算的话,不是不可以。自己的生命与几千块钱,孰轻孰重?别说北上广深这些一线城市了,单就安徽省统计局数据来看,2018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378元,折合每月6198元,即便扣除五险一金,每月也有4000多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觉得不该付3206元救命钱,是否矫情?更重要的是,救援绝不是“等价交换”,救援往往需要更多人被动涉险,后者同样要冒巨大风险,即便是经过专业训练的救援人员,也是如此。前些天,深圳蓝天救援队两名队员就在救援台风天探险的24名驴友的过程中不幸牺牲。再往前看,更不乏消防队员、警察因救援“野游”者献出生命……社会没有给“野游”“探险”的人套上道德枷锁,努力劝阻高危的探险行为,出现险情全力搜救,表现出极大的善意。如果某些人仍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不负责任,对自身肆意妄为带来的高昂救援成本持“甩锅”态度,一面要“任性自由”,另一面要“社会担责”,讲得通吗?有偿救援与赚钱没有半毛钱关系,它更多是给当事人一个经济上的教训,而且是并不过分的教训,希望以儆效尤。当然,有偿救援要进一步巩固公信力,还要在费用明细、责任划分、道义救助、体现惩戒等方面做出改进,而这也离不开法规制定的介入。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