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鄂J55973等11辆在我县公安交警车辆管理所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现依法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