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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黑名单”显威力 老积案得化解

时间:2016-06-22 00:42 浏览:

    讯(通讯员 吉莉 向涛)“今天我来把执行标的款交给你们,请你们将我从被失信人名单中取消。”近日,徐某主动来到恩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交清了执行标的款。

    徐某于2008年租用某单位房屋一栋面积1600平方米用于开办商务酒店,后将该栋房屋的二楼转租给卢某经营餐饮业。同年10月卢某将该栋房屋的二楼进行了装修,2009年3月开始营业从事餐饮服务。2011年5月某单位将该栋房屋收回后重新发包给他人,导致卢某无法再继续在二楼从事餐饮业业务,卢某遂起诉至本院,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288502元。本院受理后判决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0内赔偿卢某各项损失288502元。该判决生效后卢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徐某为逃避执行离开恩施远赴浙江生活,但不知具体地址,执行工作陷入了困境。

    2014年全国法院开展将故意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黑名单活动,恩施市人民法院与公安、金融、房产、土管、工商等多部门联动执行,对拒不履行义务的200多名被执行人实行信用惩戒,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黑名单”, 并报公安机关在网上追逃,被执行人徐某正是“黑名单”中的一个。

    今年3月起,市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对清理出来的800余件积案逐案分析案情,逐案排查,责任到人,对重大疑难案件采取组建专班、领导包案的方式进行化解。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这起全院首例迫于黑名单压力,被执行人主动前来履行给付义务的执行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李续波法官说,自推行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以来,部分失信被执行人纷纷到法院主动履行义务,大大的缓解了法院执行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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