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人民政府
恩施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启动州城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告》(恩市政发〔2015〕46号),决定于2015年12月27日0时至2015年12月31日24时启动应急响应。现根据《州环保局、州气象局关于州城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启动建议》,预测2016年1月1日至3日州城仍将维持轻度以上污染天气。为此,恩施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应急响应时间延长至2016年1月3日24时。
特此通告